縣長指示教育處邀請法官為偏鄉青少年講解法律常識避免誤入岐途.jpg縣長指示教育處邀請法官為偏鄉青少年講解法律常識避免誤入岐途

2024-11-19

 縣長指示教育處邀請法官為偏鄉青少年講解法律常識避免誤入岐途

縣長指示教育處邀請法官為偏鄉青少年講解法律常識避免誤入岐途.jpg

圖說:縣長鍾東錦在縣務會議中指示教育處邀請法官為偏鄉青少年講解法律常識避免誤入岐途。(記者徐大授攝)。  

   【記者徐大授苗栗報導】苗栗縣政府19日召開113年第43次縣務會議,通過修正苗栗縣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草案,將檢舉獎金比例上限由10%提高至50%,並增訂檢舉獎金發給基準表,另外,縣長鍾東錦指示教育處以辦法動方式邀請少年法庭法官等為大湖、泰安、獅潭等偏鄉青少年講解法律常識,以免誤入岐途。

    縣長鍾東錦指出,大湖、泰安、獅潭等偏鄉地區隔代教養情形比較多,希望教育處邀請少年法庭法官、檢察官、縣警少年隊人員等上課,並請鄉鎮公所以辦活動方式邀集國小56年級及國中的學生參加,每2個月舉辦1次,由熟知法律人士講解法律常識,並透過遊戲方式引導他們,讓小孩子知道一旦跳進去,恐怕1輩子就完蛋了,讓他們長大都成為社會的貢獻者,而非破壞者。

    今天會中,且通過修正苗栗縣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草案,增修不發給檢舉獎金情形1、未於發現違規事實之日起30天內提出檢舉,2、匿名或未敘明真實姓名、住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3、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已知並已進行查證的案件;檢舉獎金依實收罰鍰數額發給獎金比例上限由10%提高至50% ,並增訂發放檢舉獎金類型及檢舉獎金發給基準表。

    此外,縣長鍾東錦裁示借鏡嘉義縣阿里山木棧道斷裂意外事件,請秘書長邀集文觀局、公所等相關單位針對縣內觀光景點設施步道、空橋平台等進行預防性體驗、維護,並研商所屬各項設施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方案,以提供民眾安全無虞的休閒旅遊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