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檢與犯保苗栗分會共同關懷隨機攻擊案傷者及其家屬.jpg苗檢與犯保苗栗分會共同關懷隨機攻擊案傷者及其家屬

2025-10-09

苗檢與犯保苗栗分會共同關懷隨機攻擊案傷者及其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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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犯保苗栗分會主委陳有昆、主任賴桂烟與苗栗地檢署書記官長李鈞暉一同至醫院關懷隨機攻擊案傷者,並致贈慰問金。〈犯保苗栗分會提供〉。

  【記者徐大授苗栗報導】苗栗地檢署偵辦本月2日苗栗市區學童遭持刀攻擊案件,邱姓被告於3日晚間,經檢察官以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殺人未遂等罪,向苗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苗栗分會於案發後同步啟動即時關懷機制,由主任委員陳有昆帶領主任賴桂烟等同仁、偕同苗栗地檢署書記官長李鈞暉,主動聯繫傷者及其家屬後,即前往傷勢較重之丁姓女童家中慰問。另繼昨日至徐姓女童家中探視後,於9日上午在挺身護童因而負傷之林姓被害人病況已趨穩定後,再前往苗栗大千醫院,除對林姓被害人挺身救人之義舉表達感佩之意外,並向林姓被害人及其家屬提供法律諮詢、心理支持及相關資訊,陪伴家屬處理後續事宜。犯保苗栗分會人員秉持專業與同理心,向傷者及其家屬說明各項程序,並引介相關資源,讓傷者及其家屬在面對突發狀況時不至孤立無援。

 苗栗地檢署對於兒少保護案件一向高度重視,除依法速查嚴辦、查明真相外,更致力於整合相關支援系統,期盼在司法追訴之外,也能透過實際行動,給予傷者及其家屬所需協助與陪伴,體現「溫暖而富有人性關懷的柔性司法」。